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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申請的人:黃建中、王仲瑞、朱柏宇、樂仰哲、許丞慶、呂國彰、陳宣宇、邱憶如共八位。
請以上八位自行準備好以下的資料,最慢下星期三之前交齊,逾期無法辦理,自行負責。
1.申請書(星期一會發,畢業的學長若需要可以給我MAIL傳檔案給你們自行列印填寫)。
2.連續設籍本縣滿一年且為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--正本。
3.一個月內之在學證明書--正本,或學生證正反二面以A4影本呈現(應有該學期之註冊章)(影本需請學校教務處戳章及註冊組長核章)。
4.最近一學期(94學年度下學期)之學業成績單--正本。
5.競賽成績證明書或獎狀—正本、或影本(高一請把獎狀正本交給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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